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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货公司新规落地!“资本实力”与“业务复杂度、风险外溢程度”挂钩
📋总体概括
证监会9月11日发布修订后的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,这是该办法自2014年颁布、2017和2019年两度修改后再次大改。新办法共85条、7章,核心是将业务划分为基础类(境内期货经纪、交易咨询)与交易类(做市、资管、衍生品交易),并按业务复杂度和风险外溢程度设置阶梯式注册资本门槛:设立需1亿元,两种基础类业务2亿元,一种交易类5亿元,两种及以上交易类10亿元,实现资本实力与风险匹配的差异化监管。
⚡关键信息
- ▸证监会9月11日修订发布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,系2014年颁布以来第三次修订
- ▸新办法共85条、分7章,修订条款多、覆盖面广,属系统性制度更新
- ▸业务分为基础类与交易类两大类,基础类含经纪与咨询,交易类含做市、资管、衍生品
- ▸注册资本按档递进:设立1亿元、两种基础类2亿元、一种交易类5亿元、两种及以上交易类10亿元
- ▸监管强调聚焦主责、全过程监管、强化治理内控及对股东和实控人的监管
🔥犀利点评
这次修订的本质是把期货公司从『牌照准入』推向『资本说话』——想做交易类业务就拿真金白银来,10亿门槛会直接加速中小期货公司分化出清。行业头部集中是必然结果,问题在于门槛提高解决的是偿付能力,却未必管得住交易类业务真正的风险源头:衍生品定价与风控能力。钱够不等于玩得转,后续配套的过程监管才是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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